
达陕公司开展《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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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川高公司转发《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11月4日,达陕公司领导班子在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国资监督〔2021〕7号)及《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川国资委〔2019〕191号)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达陕公司领导班子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目标、追责范围、追责方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均表示在当前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再到企业,国资系统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要通过制度建设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会上,达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蔡进中强调,学习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文件和制度,要充分认识违规经营投资行为的危害性和追责问责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提升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约束,公司全部员工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清理公司可能发生资产损失的问题和线索,排查经营风险隐患,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若涉及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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